环卫车司机醉酒,环卫车司机醉酒事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卫车司机醉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卫车司机醉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哈尔滨一醉驾司机撞死5名环卫,坚称没喝酒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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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司机醉酒,环卫车司机醉酒事件

此事哈尔滨交警已经发了公告,明确了该司机属于醉酒驾驶,从屡见不鲜的酒驾事故来看,我个人认为醉驾的处罚太低所以才会禁而不止:

一、按惯例,这司机酒醒之后会有一系列的悔不当初的各种表达,几乎所有新闻中酒(醉)驾都是这个套路,但是,从正常情况来看,事情真是这样?

1、酒后的行为因人而异,其实我觉得中国人相比老外(尤其俄罗斯)并不是嗜酒如命的,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明知酒驾入刑还故犯呢?

因为犯罪成本低!

2、侥幸心理的普遍存在,也证明虽然交警部门已是下了很大力气严查酒驾,但因为酒驾查处一般是设卡临检,所以多数酒驾者会觉得要么自己不会遇上关卡,要么不是设卡时间(例如这个凌晨醉驾的)。但从警力来说,确实也没办法实现全部路段和全时段查处酒驾。

二、几乎绝大部份人在事故发生前一分甚至前一秒时,都不会认为自己会是下一个新闻的主角。哈尔滨这个醉驾司机可以说是后果极其严重,而且交警询问还敢坚称没有喝酒,一方面是酒壮怂人胆,另一方面估计他自己也完全接受不了这个后果所以自欺欺人。

为什么总是在恶果发生后才警钟长鸣而不是酒前预计可能的后果?1、嗜好所致;2、侥幸心理;3、对自己酒后的驾驶行为能力过高估计。

三、无论中外,历史上还是现在,类似禁酒的法令法规都难以执行,比如俄罗斯的禁酒令,美国之前的禁酒法案等等。

此前也有技术研发在车上配备酒精探测设备,只要喝了酒就无法启动车辆,但这技术后来并没有得到推广,试想一下,谁乐意为限制自己行为的设备买单?

综合上述,哈尔滨这个酒驾致5死两伤的严重事故,至少目前来说还没有好的方法来扼止其再有类似事件发生,虽说公安部随后也发了文要求加大酒驾的查处,但归根结底,酒驾处罚的力度究竟大到何种地步才能防止其再次发生很难判断,也有因此判无期徒刑的先例,但多数酒驾者在酒后启动车辆时不会想到这一点,此外配套的代驾服务一不规范二来价格飚升太快也会反过来刺激酒驾行为的增加。

对目前而言,每个人都只能管好自己,同时企盼不会成为下一个酒驾司机的伤害对象!

谢邀。司机从始至终抱有侥幸心理。醉酒驾驶属明知故犯,认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查出,也不一定就会肇事;发生重大事故后又百般抵赖、编造谎言,企图逃避责任,以为警察不一定能查出真相。始终心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视他人生命为草芥。这种心理的根源是极端自私造成的,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和公众利益乃至生命,知法犯法、知罪不悔,必须予以严惩。

感谢邀请。

今天还有一个关于甘肃武威男子醉驾撞上一送葬队伍,导致5死4伤。看到此类事件,令人悲痛。本人坚持一贯的态度,面对醉驾不得姑息、不得纵容。

个人认为本案应当对该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即刑法上的间接故意。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与《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目前醉酒驾驶虽然一直在查处,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心存侥幸,只有加大违法成本,才有可能从源头上减少甚至遏制住此类事件的发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卫车司机醉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卫车司机醉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